七、辞退与辞职 【考法】辞退考"5 项情形+4 项不得辞退"的辨识。设错手法:把"连续两年不称职"设成"两年不称职""年终考核两次不称职"(削弱"连续/年度等次"要件);把"旷工连续超过 15 天"设成"10 天";把"怀孕期间不得辞退"反过来设;把"辞退"与"开除"互换。 小繁华2026/9/16大约 3 分钟公安专业01_警察01_警察七、辞退与辞职